建行三亚分行被罚 未对交易单证真实性等进行合理审查

 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日讯 外汇局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三亚汇检罚〔2022〕1号)显示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,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。国家外汇管理局三亚市中心支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)第四十七条第(一)项,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责令限期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1934.24元人民币,并处79万元人民币罚款。 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)第四十七条: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,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: 

  (一)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,抖客网,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; 

  (二)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; 

  (三)违反规定办理结汇、售汇业务的; 

  (四)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; 

  (五)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。 

  以下为原文: 

  

 建行三亚分行被罚 未对交易单证真实性等进行合理审查

原标题:【 建行三亚分行被罚 未对交易单证真实性等进行合理审查
内容摘要: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日讯 外汇局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(三亚汇检罚〔2022〕1号)显示,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,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 ...
文章网址:https://www.doukela.com/jc/183551.html;
免责声明: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
上一篇:沪深交易所岀手!新一轮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发布
下一篇: 湖北银行竞速跑:净利回暖,房地产业、批发和零售业不良率超4%